宣城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项目“极简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工业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近日,市政府办印发通知,出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实施工业项目“极简审批”工作方案(试行)。
该方案围绕“极简审批、极优服务”目标,旨在强化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成本,推动工业项目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促进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要任务:一是推行“洽谈即服务”:推行项目招商提前服务;建立“一企一策”保姆式服务;推进增值化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区域评估。
二是推行“签约即供地”: 加强产业用地储备;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创新预建厂房与项目审批双链推进模式;推动交地即交证。
三是推行“开工即配套”:推动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三零”服务,推进园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效率。
四是推行“竣工即验收”;健全“多测合一”机制;推行竣工联合验收;建立验登联动机制。推行工业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链办理”,推动联合验收相关申请材料、结果批复、测绘成果等共享共用,实现验收和登记并联办理,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方案适用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的工业项目,试行期一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