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精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全国党建研究会农村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着眼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使命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决定》部署的改革任务,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效能,带领农村党员干部群众齐抓改革、共促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凝心铸魂,汇聚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力量。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必须切实读懂、学通、吃透全会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体系化、全覆盖教育培训,把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来。适应农民群众特点,以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全会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突出强基固本,筑牢抓改革促发展的坚强堡垒。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作保障。《决定》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政治功能是根本属性,组织功能是基础保障,二者有机统一,确保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一是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完善各类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推动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健全落实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二是进一步抓好带头人队伍。健全带头人选育管用机制,探索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实施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认真抓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推动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三是进一步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落实和完善优化选派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激励保障,推动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乡村全面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下沉。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推动各级整合科技、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乡村集中投放。
融入改革大局,厚植抓改革促发展的鲜明底色。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要自觉在改革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优势。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决定》对此专门作出部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用好用活“政策红利”,探索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经营模式,推广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开展村党组织“跨村联建”的做法,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抱团发展致富产业,健全集体增收与群众致富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集体、群众“双增收”。二是积极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落实《决定》关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镇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因地制宜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站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为乡村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持续强化对群众服务引领。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持续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做实做细服务群众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