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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20问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12 19:42

  一、为什么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出行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目前,我市城区汽车饱有量已达4万多台,且多集中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流量已达饱和;加之市民长期以来养成的“点对点”的出行习惯未能改变,大量占道停放直接影响道路动态通行,这些均促使了有效堵塞的形成,因此,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现延堵保畅,势在必行。

  二、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整治,着力解决城区交通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中心城区各类车辆有序停放;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

  三、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一是规范行人通行秩序。引导行人路口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路段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线。二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求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机动车道无被占用。三是规范车辆通行秩序。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查处各类车辆闯红灯,机动车随意调头、车辆逆行、酒后驾驶、货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在道路上如何停放?

  中心城区未设置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禁各类车辆停放;小型机动车在上述道路上临时停车,必须在划有停车泊位的线内顺行停车。

  五、把式车辆在道路上如何停放?

  把式车辆无序在道路停放,直接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因此我们在具备条件的人行道均设置了把式车辆停放区域,要求把式车辆一律在人行道指定位置停放,实行车头向外、紧临路牙石边缘与机动车道垂直进线有序停放。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放。

  六、把式车辆上道路如何行驶?

  在机非分离的三块板道路上,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机非混行的一块板道路上,非机动车应当靠路右侧行驶;同时,我们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变汽车与摩托车混行的现象,我们在鳌峰路的把式车道内用标线进行了划分,将摩托车与非机动车进行分离,此举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我们将在中心城区三块板道路上进行推广应用。

  七、为什么以前违法停车罚款100元,不扣分,而现在是罚款200元,扣3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章行驶。我们在禁止停车和掉头的路段设立了禁令标志,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八、宣城停车难是怎么造成的?

  造成我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一是停车场严重缺乏,停车的供需矛盾突出;二是市民长期以来养成的“点对点”的出行习惯未能改变。

  九、在整治中,如何解决中心城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在解决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上,我们一是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的建设,整治期间将新建敬亭路羽绒厂停车场、敬亭山东大门城北站停车场、锦城路停车场、西林二村停车场、中心菜场等五处停车场;二是对中心城区的八条道路实行停车收费,调节停车资源,改变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被附近单位、商户长时间占用现象,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三是动员、鼓励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四是对中心城区一块板道路本着能划尽划的原则,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的供需矛盾。

  十、为什么要拆除电动车安装的遮阳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要求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电动车的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过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电动车安装遮阳伞,虽然对防晒挡雨有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电动车车身轻、行驶状况不稳定,遮阳伞的安装会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控,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车辆的平衡,极易刮蹭行人和其它车辆,特别是遇风雨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对安装遮阳伞的行为一律给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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