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十周年,9月17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日前,笔者就我市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有关问题采访了市长、市国防教育委员会主任虞爱华。
记者: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虞爱华: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是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战略问题。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入普及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对于公民增强国防观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实现“跨越崛起、富民强市”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我市对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哪些要求?
虞爱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我市下发了贯彻落实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防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军分区、人武部协助和支持政府开展国防教育,各级党委宣传、组织和人社、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齐心协力开展工作。要注重加强国防教育机构建设,落实专(兼)职人员的配备,把国防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各级各类党校和学(院)校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国防教育工作;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保证国防教育工作依法推进,规范运行、长远发展。
记者:我市开展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虞爱华:《国防教育法》规定,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力和义务。我市在依法全面对公民进行国防教育的同时,将重点抓好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驻军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其主要内容是,围绕时代主题和形势任务,紧密联系国际国内环境的发展变化,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国防观、战争观和国家安全形势,党史、军史和我国国防史,人民战争战略思想以及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富国与强军统一、军民融合式发展等观念,使之形成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防观。
记者:我市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将采取哪些方法手段?
虞爱华:近几年,我市在开展国防教育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将在坚持传统做法的基础上,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现代传媒,利用青年民兵之家、少年军校、农家书屋和图书馆等各类阵地,利用各地革命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红色资源,采取举办国防形势报告会、国防法规知识宣传、领导干部过军事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国防教育的实效。最近,市国教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和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努力激发适龄青年参军热情,确保今冬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记者:我市对国防教育工作有哪些奖惩措施?
虞爱华:《国防教育法》对于违反该法的行为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我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党管武装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合格单位考核内容,依据国防教育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市和县市区国教办每年与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防教育事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推动我市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