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4月份是市民素质提升集中整治月。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根据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劝导,从严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法制意识。截止4月30日,市本级直属大队、支队机关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283起,托移、扣留违法车辆1200余台次,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市民参与交通的综合意识有所提升,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多重渠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持续组织媒体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支队邀请宣城电视台、宣城日报社记者深入市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一线,记录、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报道交通秩序整治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呼吁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有序参与交通,积极配合交通整治行动,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深入企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月1日、14日上午,支队宣教科民警先后深入市容局、拘留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教民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报我市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讲解安全行车知识,剖析常见交通陋习及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要求大家筑牢心里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一名遵章守法的文明公民。26日上午,直属二大队组织警力分别来到市安捷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顺发运输有限公司、双闽运输有限公司、荣安运输有限公司,对4家运输企业进行安全宣传和检查。三是利用自媒体开展交通宣传。各大队、部门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网络论坛等同步跟进,结合交管工作发布最新交管动态、各类交通安全信息,提示广大群众摒除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四是利用出租车信息平台、公交信息调度平台不定期播发文明创建要求,通过印发致驾驶员一封信、编印文明创建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创建意识。发动全行业参与创建,在行业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对市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
多重渠道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为制止和纠正广大市民日常的交通陋习,积极支队动脑筋、出主意、想办法,通过多渠道组织、招募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劝导,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全民抵制交通违法”的整治氛围。一是招聘文明交通劝导员,建立固定的交通劝导队伍。4月份,拟面向社会招聘121名交通劝导员。4月12日,首批接受培训的84名交通劝导员在交警的带领下,分4个批次,被安排在市区鳌峰路与锦城路、鳌峰路与状元路等5个主要路口,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劝导,后续工作仍在继续。二是团市委组织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的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三是积极推进交警进社区工作。交警支队积极协调区政府将交警进社区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评内容,推动各街道办事处招聘交通协管员加强社区交通秩序管理。目前,工作所涉及的城区4个和市经济开发区2个街道办事处均已成立“交管站”,正在分步实施交警进社区工作,并将在后期沉入社区人员,与城管站、物管站“三站合一”办公形成街道社区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为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交警支队推行志愿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替代交通违法记分学习和消除违法记分活动。
多渠道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提升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一是连续开展4次大规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大力营造严查、严管的市区交通秩序整治的氛围,支队相继于4月7日、12日、19日、28日,以机关和直属大、中队为单位,组织120余名警力,在主城区设立4个固定查缉点,15个临时查缉点和2个巡逻组,对大货车、燃油助力车、摩托车和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查处。期间,仅直属二大队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76起,托移、扣留各类车辆434台次。二是依托稽查布控系统,严查隐性交通违法。支队依靠缉查布控系统的甄别和精确打击能力,变被动执法、人海战、持久战为主动发现,实现缉查布控工作常态化。4月份,直属三个大队先后十余次整治活动,拦截查获各类隐性交通违法200余起,有力地震慑了抱有侥幸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三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支队以“守护平安——春季行动”为契机,以国省道、市区主干道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为重点,从严查处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市本级直属三个大队酒驾15起、客车超员68起、涉牌涉证90起。
今年是我市“文明创建提升年”,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市交警支队将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指引,持续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断开辟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市民参与交通的行为,确保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