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10月15日,郎溪县陈忠东等8户个体工商户被该县文明县建设办、市场监管局联合授牌表彰为2018-2019年度全县集贸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
自5月份以来,为进一步引导集贸市场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该县积极开展了2018-2019年度全县集贸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评选活动。
创建活动坚持以经营主体自愿参与、市场开办单位组织创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开展、社会监督有机统一为原则。创建期间,各集贸市场经营户在店铺显眼处悬挂文明服务承诺牌,向消费者作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文明诚信、周到服务”等承诺,诚信经营意识和文明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文明诚信经营户”实行动态管理,评定条件包括具体的“十条标准”,对不符合要求和条件的,不予确认或撤销认定。(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