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借款久拖不还,进入执行后逃避执行“躲猫猫”,10月24日,旌德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被执行人章某因经营门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和妻子张某于2016年11月15日共同向申请执行人谭某借款30万元,章某母亲王某自愿承担担保责任,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章某夫妻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谭某多次催讨未果,虽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章某夫妇仍旧不履行。谭某无奈向旌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章某、王某,但二人始终不能给出明确的还款计划,且与谭某也达成不了一致意见。该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章某房产,但经调查发现,该房产估价除去银行贷款及其他债权人份额,所剩无几,无法保障申请人谭某的债权利益。其后,被执行人章某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来院,逃避执行。
考虑到该案耗时较长、审限将至,章某在外行踪不定。为打破执行僵局,该院与谭某联系,让其将章某约至本县。10月23日晚,执行法官接到谭某来电,称章磊与其相约晚8点在县城某小区门口见面。该院果断出击,在小区内蹲点一小时后,将章磊抓获,但随后被执行人章磊仍未能与申请人谭某达成协议,且无明确还款计划,连执行费及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至今都未缴纳。该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执行法警于10月24日凌晨3点将章某送进了宁国拘留所。(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