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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传涉嫌受贿案在宣城中院开庭审理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郭威 发表时间:08-25 10:06

宣城新闻网讯 2017年8月23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家传涉嫌受贿一案。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家传利用其担任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长、中共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委书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张国云、刘辉、周广明等人在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案件办理、人大代表资格选任以及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上述请托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1.8万元、购物卡0.6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9.1万元的大众途观汽车一辆,共计折合人民币251.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宋家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宣城市人大系统、检察系统、市直单位以及宋家传的亲属近180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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