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提出建设创新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全面提升基本保障、基层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采取十项创新举措学习对接苏浙沪。
一是依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到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60%;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省内跨区域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市救助站争创国家二级站。
二是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生福地、健康宣城”建设,将宣城打造成为长三角乃至华东地区知名的健康休闲养生养老目的地。到2020年,在养老服务类项目建设上累计投资110亿元,新增养老床位16000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新建标准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实施网点72个,新建或改扩建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21个, 乡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3个;全市有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补贴;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达50%以上;市本级新建2所各300张左右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
三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银龄安康行动”覆盖率达到50%,进一步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大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建成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市本级每年募集慈善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是着力强化救灾减灾能力。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占比达到30%,85%的城市社区建有救灾志愿者队伍,每个乡村(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应急预案全覆盖,灾后12小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成皖东南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储能力改造工程,新建广德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五是巩固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成果。市本级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所辖6个县市全部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双拥合格单位”评选。全面落实中央、省各项优抚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宣城市烈士陵园”和“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建设管理,建设市军休服务中心,加强市本级军供站建设。
六是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到2020年全市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50%以上,3A以上超过2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各县市区均建立一个以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七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直选率达100%,农村社区标准化达标率80%;建立直接管理与服务社区的工作体制,街道直接为居民服务的事项全部下沉至社区,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工作全部上收。
八是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行并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免除辖区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加强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设8个城市公益性公墓、4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水平和救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3A级以上标准。
九是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0人以上。
十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机构;实施民政“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信息化、数据化服务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