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日前,宣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实施方案》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强化法规规章的价值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目标,加强党内制度建设。要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依规治党。要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适用机制。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加法治的道德底蕴。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综合考核,切实把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改革创新,按照贯彻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翟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