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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改革领跑路】打造公益司法保护“安徽样板”

全省检察机关3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77件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12-12 16:3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三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77件,其中诉前程序2905件,提起诉讼272件;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个全面完成试点任务;率先在全国消灭基层检察院起诉空白……开展两年试点及2017年6月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成功打造了加强公益司法保护的“安徽样板”。

保护环境与“舌尖上的安全”

2017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45件,占全部办案数的52%,是两年试点期间案件量的3.7倍。备受关注的“10·12”“1·26”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案,对34名被告单位和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共判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鉴定评估费用共计1960余万元,该两起案件被高检院列入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1046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234万元,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643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9万吨。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动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监管机关依法履职、打击损害公益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

坚持以行政公益诉讼为重要着力点,努力通过检察力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7年7月以来,全省共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509件,占诉前程序的97%;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1件。

以“公益”为核心进行诉讼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领域,强化线索摸排,严格审查把关,切实做到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已提起的201件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在法定范围之内。其中,环境资源类135件,食药安全类3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4件,国有财产保护类27件。

坚持多用诉前程序,少用诉讼程序,积极通过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2017年7月以来,共提出诉前程序2589件,其中行政诉前程序2509件,诉前行政机关整改率达95%,公益损害得到及时修复,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既实现了监督效果,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如,安徽天成房地产公司于2014年通过拍卖获得某宗地块土地使用权,尚欠4405万元土地出让金未交,枞阳县检察院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后,县国土局及时催缴,所欠出让金全部缴清,国家利益得以维护。

在法院已审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决均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5件因起诉后行政机关及时整改、问题得到解决,本着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原则,检察机关依法撤回起诉,切实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

加强与政府沟通 构建多赢局面

省检察院先后4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李国英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政府系统“坚决拥护、支持和配合这一制度的实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123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192次,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35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文件6个。

为了突出行政公益诉讼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我省检察尽管加强与环保、国土等部门联系,采取联席会议、个案交流等方式,争取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促进法律规定落地生根,全省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文件64份,省环保厅、国土厅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并建立检察建议备案制度。(记者 苏艺)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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