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这将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使监察法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国家公权力在宪法框架下有序运行。”宣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向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宣讲宪法修正案时说道。
近日,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家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并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对宪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积极崇尚宪法精神,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此次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有力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会议强调,此次宪法修正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法治成果,更是我们的行动指南。特别是其中新增的监察委员会内容,更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宪法依据。各级监察委员会同频共振,将有利于建立集中、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落实好宪法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全力以赴履行职责,坚定不移铁面执纪,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中央把监察体制改革的主张上升到了国家意志的高度,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宪法和法律规范。作为纪检监察人,我深感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更要担负起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重大责任,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把制度的优势转化成工作的效能。”集中学习结束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感慨地说道。(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