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宣城市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庆丰 摄)
记者从市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精心组织,细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4月15日,全市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9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破获涉黑涉恶类案件3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0人,移送起诉425人,提起公诉 245人,一审判决148人,二审判决70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090余万元。2018年,全市群众安全感位列全省第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评价成效指数位列全省第2。
坚持依法严惩,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我市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探索新时代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宣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群结合十条意见》、《宣城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访353人次,举报信件139封,各类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23条。奖励举报人6人。同时,按照“谁监管谁核查”要求,对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场所领域,实行“三个必查”。今年3月至9月,全市将持续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在落实专案侦办中,我市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跟进督导,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组建专班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旌德邵氏兄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侦办,实现我市专项斗争良好开局。在坚持依法办案中,我市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快侦快查、快捕快诉、快判重判,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无一缓刑,并适用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强化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加强重点地区整治,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对排查出的8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时开展整治。扎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建立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侵害学生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迅速介入处置。并且,加强重点人群管理,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教育、公益性劳动等活动。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帮扶救助关爱行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建立重点行业黑名单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及时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涉黑涉恶犯罪人员身份信息,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或者参与的企业,依法严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目前我市已经建立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分工协作的通知》。建立工作联络制度,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案件分析研判会议,纪法联手合力出击。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渉恶问题大起底,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集中管理。专项斗争以来,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64件,已立案查处26件,处理责任人23人。
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结合扫黑除恶,我市开展整顿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严格审查换届人选,完善资格联审机制,将存在涉黑涉恶13种情形之一的,列入“负面清单”,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通过联审把关,目前全市有265人被取消参选资格。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摸清有意参选或干扰选举的涉黑涉恶人员、劣迹人员情况,逐一开展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对破坏干扰村(社区)换届选举的,坚决处理。目前,全市行政拘留2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拧紧专项斗争责任链条。我市制定印发了《宣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财政每年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出台《宣城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指导律师严守纪律规矩,规范执业行为。同时强化督导考核,出台了《宣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方案》、《宣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制度》。由市级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综治考核体系。目前,已组织5次督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