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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警方公开征集刘俊、曹康泉等人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庆丰 发表时间:05-30 11:55

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泾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刘俊、曹康泉等人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指出,近期,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结合群众举报线索,经泾县、旌德县公安局缜密侦查,打掉以刘俊、曹康泉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俊、曹康泉、郑川峰、伍宏胜等8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3年至2018年间,以刘俊、曹康泉等人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在泾县、旌德、芜湖等地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高利放贷。在放贷过程中通过收取“砍头息”、制造虚假资金流水、利息转本金、抵押(转让)股份等手段不断谋取超额利益,后期通过暴力、威胁、纠缠、滋扰、协商、诉讼等方式讨要债务。

为彻底查清以刘俊、曹康泉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全部犯罪事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该犯罪团伙根基,泾县警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凡是刘俊、曹康泉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泾县公安局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二、凡是遭受刘俊、曹康泉等人违法犯罪团伙欺凌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凡曾包庇、纵容刘俊、曹康泉等人违法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请主动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通告强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案件线索一经核实认定,将依照《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途径和联系人。电话举报:0563-5101865或110;来访、来信地址:泾县公安局副一楼扫黑办;联系人:徐警官15005632737,许警官13966228981。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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