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广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涛、王新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广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宣城首例涉黑案件。
为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庭审指挥部,检察长任总指挥,组建了高水平的公诉团队。该案已5次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达成了部分共识。今天,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人员及被告人近亲属、参与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以王涛、王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操纵地下赌博行业,插手民间纠纷,在一定区域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了被告人王涛、王新等2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12项罪名、67起具体犯罪事实和9起违法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以王涛、王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已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应当以王涛、王新等28名被告人在组织意志之内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以王新、任少华等人在组织意志之外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重婚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办理高度重视,加大指导力度,有针对地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多次派员介入,有效推动了该案高效率、高质量的办理。
目前,该案庭审正依法、有序地进行中,由于该案被告人及涉嫌犯罪事实较多,庭审时间预计持续5天。(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