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做出贡献。
工作中,我市印发了《2020年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宣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各项任务的市级牵头领导、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配合单位、配套保障措施等。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多次实地督导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多次专题调度会,全面调度、研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月开展一次调度,市环委办严格实施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并不定期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全面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首要任务是解决好“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市“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115个,现已上报完成整改104个,已验收销号92个。同时,我市印发《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按照“谁主管谁验收、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围绕“行业全面达标、方案措施落实、群众满意认可”的标准,全面实施行业性验收销号,对所有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验收销号,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改工作档案,公开整改信息,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截至今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尚未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将按要求于年底之前全部完成。今年,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范围、行业、特点。坚持“有堵有疏、疏堵结合”原则,对摸排的“散乱污”企业,按照“改造提升、搬迁入园、关停取缔”等方式分类整治,该关停的关停、该转产的转产、该整顿的整顿、该完善审批手续的依法依规完善。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工作部署,今年我市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总体要求,该项目中我市需新建徽水河旌德泾县交界水站(旌德泾县交界)等6个水质自动站,目前这6个水质自动站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