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强率队来我市开展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泉,市政府副市长汪侃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代斯米泵业宣城有限公司、市厨余垃圾“收运处”项目建设现场、富旺金属、泾县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双坑片区、泾县隆鑫钢铁厂等地,实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处理、厨余垃圾处置、危废再生利用、开发园区污水提标改造项目等情况。并分别召开汇报会和基层座谈会,听取我市相关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宣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党政同责,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压实各级责任,在综合施策、示范引领、法治保障、强化监管、全民参与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指出,宣城市作为长三角地理中心、一体化发展的前沿阵地,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突显,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更好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改,把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立法、监督、代表等多种方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要推动公众参与,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地把污染防治中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反映上来,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文图/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