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林活山绿民富的发展之路
——访安徽省宣城市市级总林长、市委书记陶方启
宣城市作为安徽省林长制改革试点市之一,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赢”的绿色发展新路。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46%,林业总产值644.6亿元,山区林农人均林业年收入超4000元。
记者:宣城市林长制改革有哪些做法?
陶方启:2017年林长制试点以来,宣城市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我作为市级总林长带头履职,深入谋划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强体系。宣城市全面构建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063名,推动林业生态保护由单一分管领导抓向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转变,单一部门抓向部门齐心协力推进转变,单一抓生产经营向抓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齐头并进转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完善和提升。
二是认真履职抓落实。宣城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市级林长会议,研究制定林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54项。将林长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深化改革增活力。宣城市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4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深化林地股份制经营,出台《宣城市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验收标准》。3个林改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是聚焦资源促创建。宣城市坚持保护优先,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8.95万公顷,湿地保护率由20.08%提升至45.37%。持续推动全域增绿扩绿,实施了绿化建设、生态修复、净化提升、创建示范“四大工程”,全市近3年累计完成营造林474.57万亩。
记者:宣城林长制改革有哪些亮点?
陶方启:宣城市聚焦“五绿”任务,稳步推进林长制改革,实现生态受保护、产业增效益、群众得实惠。
一是建章立制抓“管绿”。宣城市发布了全国首个《县级、乡级、村级林长工作守则》,编制了市、县两级林长年度任务书,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级林长巡林履职媒体公示制度。2017年以来,2063名四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协调解决问题8000余个。
二是扩面提质抓“增绿”。宣城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库,四级林长领衔推动实施项目272个,总投资120.7亿元。全市共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县6个、省级森林城镇59个、省级森林村庄253个,建成国有林区道路214公里。
三是固本强基抓“护绿”。宣城市突出长三角生态屏障共筑,发起召开以“绿色共保”为主题的G60科创走廊九地市、南京市林业主管部门会议。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出台森林防火“十分”措施,组建了全国首家民营森林防火培训机构。
四是兴林富民抓“用绿”。宣城市扶持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目前全市拥有竹林面积266万亩、木本油料栽培面积67.3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17万亩。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4653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级135家。发展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近3年吸引沪苏浙地区游客4700余万人次。
五是深化改革抓“活绿”。宣城市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发证面积976万亩。深化林地股份制经营,流转林地152万亩。设立林权收储中心7个,林权抵押贷款52.7亿元。
记者:宣城市林长制改革下一步的重点是什么?
陶方启:宣城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扣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继续推动实践和制度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体系。构建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森林生态功能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和生态环境损害处罚等制度,守住生态安全边界。
二是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聚焦“五绿”并进,在林业产业、林业产品、生态消费等方面与沪苏浙地区加强合作,推动一产精品化、二产园区化、三产融合化发展。
三是释放林权林地改革红利。着力建立以活化林地经营权为核心的林地经营机制,以林地股份合作制经营为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以林权收储担保为基础的宣城林业金融品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