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中国之治”路线图矢志前行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①
10月28日至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更加自信、更有定力的又一重要展现,必将进一步促进制度的成熟定型、治理的协同高效,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回望70年历程,“中国之治”立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吸收了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经验,是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伟大创造。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洞察时与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中国国情、在实践中发展壮大、日益彰显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中国之治”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完善。
累土不辍,来路成果丰硕;丘山崇成,前路再划起点。
今日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竞争。环顾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趋势明显;聚焦国内,中华民族行至复兴关键一程,更多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亟待破解:改革进入深水区,比以往更加需要既确保效率也维护公平、既鼓励竞争也保障底线、既尊重差异也凝聚共识;迈向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完善制度,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改善民生呼唤加快补长短板,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好坏决定发展的优劣,发展进程亦能推动制度的进步。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日新月异相匹配,制度的现代化成为新的时代课题,需要从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理念、治理效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优化,以制度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眺望复兴前程,尤需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和智慧解决成长的烦恼、消除转型的阵痛,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精准“放”与“管”。能否成功转变政府职能,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治理效能更加彰显,但也要清醒看到,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然比较薄弱;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有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好管到位,有些该放的权没有放手放到位,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甚至出现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等。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正确用好“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精准“放”与“管”,正确有效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把握“统”与“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零敲碎打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应更加注重改革的统筹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改革形成联动。一方面,注重发展的整体效能,补足短板,避免“木桶效应”;另一方面,促进密切配合、运转协调,不断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总体合力。城乡融合发展,如何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撑?长江经济带作为发展大动脉,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发展经济,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以相辅相成?各项改革举措、制度安排紧密相连,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需要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着眼全国一盘棋,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协调联动,让各个领域、各个区域、各项政策相互协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融通“制”与“治”。“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治理国家,制度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应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制度执行、政策落实,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特色。制度执行中,应“突破‘中梗阻’”“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政策落实中,应突出反馈和追责机制,倒逼责任压实。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在各个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重要方面是要让制度生威、让治理有效。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应切实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有力有效实现从“制”到“治”的落地生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制定了“中国之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沿着“中国之治”路线图矢志前行,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