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 宣州区一食品公司于2020年11月采购进口冷冻牛肚4百余箱,该批牛肚于11月30日送达该食品公司。虽经核酸检测,该批冷链食品和当事人均呈阴性,但公司负责人因未进行报备被行拘。
原来,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在从宣城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宣城市24小时前,需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食品品名、原产地、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全区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告知。该公司法人周某在明知《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下发后,必须对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的情况下,依然购进进口冷冻牛肚,且未报备,构成拒绝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