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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餐饮浪费套上法律“紧箍咒”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安子州 发表时间:12-30 11:41

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反对食品浪费进入立法,意味着节约粮食上升到一个具有强制性、可依法予以惩处的法律问题,说明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依法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正在成为最大公约数。比如,草案在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的同时,也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要合理确定餐食的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光盘行动”,大力整治浪费之风,“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不容忽视的是,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科学、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不珍惜、不爱护粮食甚至浪费粮食、食物、食品的现象依然存在。

人口众多、耕地淡水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减少和杜绝粮食收储过程中和食品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浪费现象,有利于倡导以节约节俭为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的文明消费方式、生活方式。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贵在平时、重在经常、难在持续,只有自始至终敬畏自然、尊重劳动,把理想消费、拒绝浪费时刻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这才是对待食物的最优标尺。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安子州

【地评线】中安时评:为餐饮浪费套上法律“紧箍咒”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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