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任务落实】
传导降价红利 减轻企业负担 ——
市市场监管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宣城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降价政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着力打通降低电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传导降价红利,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组织部署,以学促知。2019年,我省先后两次降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6.94分,并联合下发对转供电计费方式及监督检查内容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部署,召开全市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明确电价政策及检查任务。同时,开展专项检查业务培训,结合国务院大督查通报案例,向各县市区局业务骨干细致讲解转供电价格政策、清理检查方式方法等,推动各地准确把握政策,通过政策宣传解读、提醒告诫、上门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加强提醒告诫,以督促责。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宣传、解读价格政策,重申价格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责任,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落实转供电责任。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期间国家、省、市关于2020年2月至6月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4月份,市局联合市发改委、供电公司再次对市区转供电主体开展提醒告诫,发放《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书》,并实地走访调研辖区3家转供电主体,督促、指导降价政策的落实。
加强分类指导,以实促效。针对大部分转供电主体因历史遗留问题、配电设施运维成本高、电费收取方式不同或与电网企业抄表时间、结算时间不同步等原因,实际过程中很难完全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电价政策这一情况,市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相关数据、资料,对接供电公司等方式,逐户了解辖区转供电主体收费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类指导转供电主体在政策范围内规范收费行为。如以用户预存方式收取的电费,按月实时结算95%优惠电价存在困难,指导转供电主体分阶段核算退款并公示,严格落实国家降价政策。据统计,2月-5月,市局辖区转供电主体及终端用户共减免防疫期间电费18万余元。
加强重点监管,以查促改。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在事先提醒告诫,事中分类指导后,仍然不按规定落实电价政策,或存在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事项的转供电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检查各转供电主体是否据实分摊、收支平衡;是否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电价优惠政策;是否对多收费用及时予以清退规范等情况。截至目前,通过清理规范,部分转供电主体已清退多收价款4万余元。市局正在对辖区转供电主体开展核实、检查,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宣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宣城”网站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