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全力推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实效。
快部署。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成立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系统同步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全排查。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为重点,采取“拉网式”排查,迅速摸清四类市场经营主体底数。截至7月2日,全市共摸排水产品加工(含水产品罐头制造)企业45家,水产品零售企业757家,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餐饮单位5家,水产品网络销售平台10家。
严把关。依据职责分工,严把登记准入、生产监管、销售监管、餐饮消费、网络交易、广告监管、宣传举报、案件查办8个环节。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对涉及“江鲜”、“江鱼”、“长江水产品”等字样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规范,要求名称字号中含有“江鲜”“渔港”“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及时通知变更。
重成效。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狠抓案件查办,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持常态化、持续性监管整治,通过持续严厉打击整治,努力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