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百年党史,激励忠诚担当。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为现实,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开启。全省检察机关从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定维护社会稳定,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对涉新兴产业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严格把握办案法律政策界限,建立健全涉新兴产业案件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2021年9月,省检察院正式发布《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十大新兴产业中涉案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实施意见》出台后,受到了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充分肯定。
围绕新兴产业聚集地建设,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我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一个缩影。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紧跟党委决策步伐,主动服务安徽重大发展战略。围绕服务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中国(安徽)自贸区建设实施意见》,出台长三角一体化检察行动方案,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学习等活动150余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持续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强化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长江禁捕等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制定《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健全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5项制度,启动服务民企五大专项行动。坚持双向保护,去年1月至11月依法起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436人,对民企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1月至11月不批捕363人,不起诉679人。组织开展涉民企“挂案”集中清理活动,清理“挂案”420件,清理比率达97.45%,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推动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建议相结合,稳妥探索第三方评估制度,10多起案件启动合规监管程序。
把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安全作为“天大的事”紧抓不放。我省检察机关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毒豆芽”“假药”等犯罪276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192件,向违法行为人诉请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2亿余元。坚决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树牢“小井盖、大民生”理念,联合有关部门排查1000多个小区,12万个窨井盖,排除1.5万个安全隐患点。坚决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组织开展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15条,督促排除隐患332处。
信访涉及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重在源头化解。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温暖控申”特色品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扎实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最高检交办我省重复信访件832件,已清理办结824件,办结率99%,努力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推进公开听证,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听证案件2911件。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检察机关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护薪人”,起诉拒不支持劳动报酬犯罪124人,支持讨薪起诉1176件,同比上升25.9%。持之以恒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1428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819人,不起诉568人,同比分别上升187%、36.8%。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为未成年人筑起危险“隔离带”。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发放救助金1735万元,同比上升31.3%,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记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