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是一个跨越历史的维度;十年,是一段砥砺奋进的历程。翻开我市林业十年发展史,每个节点都让人印象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示范引领,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
2015年创成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林长制改革,2021年被国家林草局批复为全国仅六个、全省唯一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宣城连续2年位居“中国绿都”综合评价前十强,宣城市林长制改革工作先后获得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激励。
国土绿化事业蓬勃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2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等国土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78万亩,封山育林107.26万亩,退化林修复40.1万亩,森林抚育552.32万亩。全市创建国家森林乡村39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3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31个。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目前,市域森林覆盖率59.46%,林木绿化率63.35%,活立木蓄积总量为3275.85万m3,森林资源分布更趋均匀,森林质量不断提升。经评估,宣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801.7亿元/年,每公顷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10.11万元/年,人均生态福利3.01万元/年。
林业资源管理更加严格,生态保护卓有成效
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森林防火综合演练,加强森林防扑火应急能力建设,全市建成森林防火热成像双光谱视频监控系统55套,瞭望塔22座,市县级物资储备库13个。
2012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5‰以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双线”责任制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
目前,全市已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病虫害测报点7个,其中国家级中心测报点4个,省级中心测报点1个,区县测报点2个。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健全使用林地审查联席会议、现场查验等制度,构建了“天上看、地面查”的常态化监督和执法机制。发布第一批宣城市重点湿地名录,湿地保护率达52.68%。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林业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兴林富民成果丰硕
2021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733亿元,是2012年的2.6倍。全市现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1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12个,新型林业经营主体5158家,林下经济实现收入93亿元,带动40万人就业。
全市基本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竹产业、木本油料和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主的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布局,其中旌德县被评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绩溪县两个山核桃基地被评为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
全市近年来累计新开发生态旅游项目63个,带动4.6万农民就业。年均森林休闲和旅游人数达到248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87亿元。全市A级景区总量达53家、三星级以上农家乐达193家、优秀旅游乡镇37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5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6个。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发展活力竞相迸发
2015年,宣城市首次跻身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全国22个之一,安徽省唯一),通过组建林权收储担保中心,有效突破了林权融资瓶颈。
2017年宣城市林业局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5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批复宣城市成为全国6个、安徽省唯一一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目前,全市实现林权抵押贷款总额58.3亿元,林权流转总面积157万亩,山区林农人均林业年收入超过4000元,形成“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多方共赢绿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