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重要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调查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持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两个责任,确保普法落实有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思想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政策性文件学习,推动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关于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传达学习不断向更广更深处延伸,确保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同志熟练掌握其内涵和精神,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调查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全队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将普法宣传与调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利用年报会、访企入户、约稿调研、工作座谈等机会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统计开放日专题活动,解答群众关于依法统计方面的咨询,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执法监督,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坚持政治引领,增强依法统计定力。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思想引领,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政治定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调查法治建设,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规范入户入企调查、数据审核等工作流程,通过互查、自查和督查,全方位强化基层数据质量。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业务指导、限期整改、回访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协同配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三、坚持目标导向,夯实统计法治基础。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第三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统计执法监督向纪法结合、惩防并举转变,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统计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在普法宣传、执法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宣城统计调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建设美好宣城贡献统计法治力量。(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郝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