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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出台《意见》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来源: 作者:安徽日报 发表时间:06-13 10:08

我省出台《意见》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为民企参与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高度重视,顺应民营企业寻求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伟业的激情和干劲。

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当前,安徽正处于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的关键时期,处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了“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万企兴万村”行动是民营企业活跃在乡村振兴战线上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力量。《意见》起草小组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基层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学习借鉴江苏等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努力找准我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主攻方向,为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六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民营企业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环境。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呈现五个方面特点。首先,《意见》紧扣我省“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目标。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组织民营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助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以产业项目合作为重点,推动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和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结对共建,以点带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其次,坚持系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我省乡村目前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意见》根据“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以来民营企业的主要帮扶模式,强调民营企业要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并明确了主要的工作路径和方法。如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提出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提出要打通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乡村;在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方面,提出要以企业为平台,吸引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提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乡风文明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农文旅项目等。

第三,突出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意见》强调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万企兴万村”行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相比过去六家单位联合下发“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意见》以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给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参与部门更多,支持力度更大。强调正向激励,要求有关单位在舆论宣传、评选表扬等方面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倾斜,凝聚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四,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心关切。围绕调研中企业家反映比较集中的土地、金融供给不足,寻找合适项目难等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手段,支持民营企业投入乡村振兴。如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梳理重点实施项目,积极向民营企业推介;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民营企业投入乡村振兴给予支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具备评估资质机构评估后可以作价入股,“村企合作”模式投资村庄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可优先支持投资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

第五,充分鼓励基层创新。乡村区域差异性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乡村振兴要基于一方水土,没有固化的模式。《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鼓励基层创新,如《意见》中多处提出,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支持政策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推动成立各级工商联乡村振兴委员会,充分发挥徽商总会作用,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等。各地要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大力鼓励工作创新,因地制宜,各美其美。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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