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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落地我市
来源:宣城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11-27 09:13

集体经济“掏腰包” 参保群众领“红包”

全省首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落地我市

昝日香手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11月22日,宣州区花园村村民们领到了集体经济补助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这标志着全省首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在我市成功落地,首批135名符合条件的村民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交的多补得多,我选择了最高档次6000元缴费,村集体还给我补助了300元,真是太划算了!”在花园村村委会,村民昝日香高兴地告诉记者。她手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正是试点成功的生动见证。

村委会公示栏上,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一目了然。花园村党总支书记李开富介绍,按照“兜底帮扶+激励缴费”的原则,村集体对低保户、脱贫户等群体开展托底补助,每人补助200元;同时,设定6个梯度补助标准,个人缴费1000元以下的补助100元,个人缴费最高档次6000元的补助300元。

“首批补助资金22480元已成功缴入城乡居保财政专户,补助人数仍在稳步增加。”李开富告诉记者,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村集体对村民养老保障的重视与支持,也极大地激发了村民们参保缴费的热情。村“两委”将积极探索更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力争为村民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养老保障服务,共同绘就幸福和谐新篇章。

“人社部门出政策,集体经济‘掏腰包’,参保群众‘领红包’。”市人社局局长吴明表示,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随着全省首单在我市的成功落地,进一步完善了以“个人缴费、集体资助、财政补贴”为主要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提升了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为城乡居民的晚年幸福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据悉,我市正积极总结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宝贵经验,鼓励更多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拿出收益资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让更多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同时,还将引导其他经济组织、慈善机构以及个人通过多样化方式参与资助,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注入“暖意”,为群众的幸福生活增添“真金白银”。

(胡媛媛 记者 余庆 文/图)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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