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统一部署,我市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前,在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和人员中,集中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吃喝风方面重点整治的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红包”风方面重点整治的是: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所称“红包”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我市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吃喝风、“红包”风方面的问题检查监督和查处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