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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制胜法宝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3-07 17:14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制胜法宝

宣城市纪委   万炜

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占据着极为特殊的地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当前,全国上下正处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宝贵经验和最鲜明特色

我们党从诞生伊始就开始为增进党内廉洁、消除党内腐败而不懈努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党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历史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一宝贵经验贯穿于党的建设90多年历程,并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点:

1921-1949年,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并夺取全国政权,这一阶段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开始认识、形成群众路线,并进行了与人民革命战争相结合的积极探索。这一历史阶段的时代主题是“革命与战争”,找到革命与战争的依靠力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和实践目标。毛泽东同志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因此,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党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根基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要取得民心,必须关心群众生活,与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作坚决的斗争。由此,我们党开展了一系列清洗党内贪污腐化分子的行动。例如,井冈山时期,颁布《井冈山反腐败训令》;瑞金时期,制定《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和审计监督制度等;延安时期,大力推进政权廉洁化,制定《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等。这些反腐举措充分说明,我们党从没动摇过反腐的决心,并取得了将反腐败斗争与求亡图存、夺取政权的人民革命战争有机结合,首开依靠群众监督反腐先河的宝贵经验,获得了惩治腐败、维护廉洁、赢得民心、保障革命的积极效果。

1949-1978年,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曲折中发展,这一阶段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大力实践群众路线,并进行了在全面执政条件下为巩固党群关系的初步探索。我们党依靠群众力量,实现了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伟大历史性转变。然而,我们党在获得执政资源的同时,因脱离群众而蜕化变质的风险和危险同时也在增大。为此,全面执政之初,我们党就加强了反腐倡廉建设,借鉴局部执政时群众监督与制度反腐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发起了整党整风、“三反”、“五反”等反腐运动,并相继颁发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反腐制度,查办了刘青山、张子善等高级干部腐败案件,从而稳住了民心,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与巩固党群关系、发展国民经济相结合的宝贵经验,获得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稳固新生政权的积极效果。然而,“文革”中出现了脱离党委领导、脱离制度规约的群众反腐运动,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严重影响了党内团结与政局稳定,开了无序反腐、运动反腐的先河,这一教训是刻骨铭心的。

1978年至今,党领导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取得伟大成就,这一阶段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继承和创新群众路线,并进行了旨在实现执政为民与群众参与形式多样化相统一的全面探索。面对“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失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探索。随着各种经济腐败现象的出现,我们党领导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党继承和发展了群众监督和制度反腐相结合的历史经验,构建了法制、监督和教育相结合的反腐倡廉机制。同时,我们党进一步认识了制度反腐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党通过各种形式有效引导群众参与反腐。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初步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与实现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的宝贵经验,获得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的积极效果。

回顾党90多年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个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最鲜明的特色便是,始终不懈地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合理诉求能否得到满足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这构成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最为根本的价值取向;要继续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制胜法宝。

二、必须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工作方法。因而,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主要应自觉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

一是察民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常言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期盼。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鼓励支持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消极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进行积极有效的斗争,使反腐倡廉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继续做好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兴媒介,开展网络举报监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群众学习,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建言献策。

二是顺民意,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是我们的“试金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里,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始终从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焦点问题抓起,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严肃惩处。同时,要以群众反映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满意度。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坚定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是解民忧,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一定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关注民生,持之以恒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出行难、就医难、办事难、住房难等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提高监督能力、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的基础上,科学分析本部门、本系统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系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其上升为法规、规章和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以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经济违法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案源占70%;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群众举报查处的占85%以上。实践表明,大量的腐败案件和问题都是由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在办案中凡是紧紧依靠群众的,案件就办得彻底深透,群众拍手称快;凡是脱离群众孤军奋战的,往往困难重重,还会受到群众的指责和批评,效果适得其反。

如何积极发动群众,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第一,完善保障激励机制,使群众“想参与”监督。 反腐倡廉是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协力推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新闻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在建言献策、参与工作、加强监督、营造环境等方面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贡献力量。要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给予及时的保护和援助,严厉查处故意泄密或报复举报人的案件,采取多种手段切实维护检举人、投诉人权益,保障群众参与反腐的安全性,解除群众参与监督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便利、安全、高效的群众信访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反馈群众投诉举报,建立探索设立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和专项奖励基金,对于积极举报并经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件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物质待遇奖励,从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

第二,提升能力和素质,使群众“会参与”监督。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都很强,对群众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为群众宣传党的反腐败主张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群众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善于用政治的眼光去发现、认识和揭发各种腐败现象。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群众政治权利规定,对群众民主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予以规范,促进民主参与经常化和规范化。要教育群众通过法律的渠道参与反腐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去反腐败;用法律的手段反腐败,认真理解把握法律法规对各类腐败现象的定义,用法律的武器去认识腐败,揭露腐败,做到不胡告、不乱告、不诬告。引导群众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靠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以规章制度来规范自身行为。

第三,畅通参与监督的渠道,使群众“能参与”监督。 合理公开政府事务,努力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重点公开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党务、政务、村务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在不涉及秘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多的向群众公开规定的内容。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群众组织的作用,让权力运行地阳光、透明。吸纳更多的专业人才和代表性人才加人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反腐队伍,建立完善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活动参与、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发挥他们专业精通、代表广泛、参政能力强的优势。深化廉情信息员、民意调查等制度,通过民情恳谈会、意见征询、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收集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新的时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在于发展,前提在于稳定,核心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的发展要求中获取动力,在顺应人民新期待的过程中开拓发展新空间,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作为推进发展和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是当前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价值准则。作为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广大人民群众,都希望社会安定和谐,人们安居乐业,这与我们党的执政目的是一致的。为此,我们要鼓励群众关心发展,参与监督,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保持活力和战斗力,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过上公平正义、和谐幸福的小康生活。可以说,坚持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治理贪污腐败、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信心与决心,是履行我们党与群众同心同德、攻艰克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庄严承诺的实际行动。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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