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6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省财政围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各级资金,大力支持建设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支持乡村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改造
为创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我省探索利用科大讯飞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智医助理”建设和推广应用。2018-2020年,各级财政总计投入4.32亿元,建设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智医助理”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远程会诊和慢病管理三大系统。截至2022年底,实现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并在全国30个省380个区县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应用。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1-202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改善基础设施,配备医疗设备。截至2022年底达到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数累计12010个,占全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总数的70%。
支持乡村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2020-2023年,省财政拨付资金2043.1万元,对定向委培生学费及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招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专科生4183人,今年预计将有902名毕业生走向村医岗位。
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经费保障政策,2021-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4416.3万元,给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目前,全省已累计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5289人(本科生2748人,专科生2541人)。
支持做好乡村医生待遇保障
我省落实好乡村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政策,省财政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保障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实有医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此外,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等政策,保障村医收入。村医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奖补;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省财政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每个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医保基金承担部分按户籍人口人均1.5-2次和一般诊疗费报销标准5元/人次,进行总额预算控制。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给予补助,2021年补助经费提高到6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