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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改革试点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05-24 16:41

5月23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了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不断提高我省政府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省司法厅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明确,本次改革的试点单位包括蚌埠市司法局、芜湖市司法局、铜陵市司法局和黄山市司法局,试点单位要在具体立法实践中,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及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公众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各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征求意见工作机制。

在政府立法立项环节,试点单位应通过建立项目库,梳理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应诉中反映的依法行政制度突出问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好用好立法联系点,健全政策制定的政企沟通机制等新途径、新方法,创新立项征集机制,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丰富政府立法形式,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

加强政企沟通,健全听取企业和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拓宽征求意见渠道,通过公布法规规章草案文本及说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立法听证会,开展问卷调查、专题访谈等民意调查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保障公众参与实效。

在改进立法调研机制方面,试点单位应采取实地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等多种形式,丰富调研方式。细化调研的主体、范围、对象、程序、方式、结果运用,规范调研程序。做好调研意见的分析研究、调研成果转化工作,提高调研实效。

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拓展利益主体充分表达诉求的渠道,建立不同利益群体的立法协调机制。对有重大争议和重大利益调整的立法事项,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解决部门利益法制化、地方保护主义,避免重要立法事项久拖不决。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和第三方评估的责任机制,保证咨询论证评估的质量。

此外,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保证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立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探索搭建立法征求意见信息化综合平台,综合利用各种新媒体,拓展征求意见的广度,广泛凝聚民意民智,提升征求意见的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深度。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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