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启动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7-12 12:29

助力创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我省近期启动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工作。被认定为省级创业研究院的申报单位,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省级创业研究院可按规定承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培训、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创业研究院是指依托省内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按照“创新创业创造”路线,通过与各行业掌握及践行先进技术、先进商业模式、先进创业模式的企业及机构深度合作,进行创业理论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产业培训、合作交流、投融资对接、大赛引领、资源整合等工作,并辅导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落地转化、初创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的专业化创业服务研究机构。

申报省级创业研究院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和服务资源的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以及知名创投企业等。运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的创业服务机构或风险投资企业,拥有一支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服务能力适应创业服务需要的专业化队伍。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能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服务、搭建其他融资对接平台。申报单位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

本次遴选申报单位应于7月21日前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推荐意见,从申报单位中择优遴选确定10个左右省级创业研究院,并联合授牌。

被认定为省级创业研究院的申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分3年拨付完毕。省级创业研究院可按规定承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为入驻省级创业研究院的孵化企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组织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机构开展融资专场对接。

【责任编辑:靳琼靓】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