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林业局近日全文发布《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规划,我省将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打通湿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至2025年,安徽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5%;至2030年,安徽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7%。
■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1.8%
安徽省境内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河流纵横,湖泊密布,是我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安徽省湿地总面积为160.37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85%。
近年来,我省湿地保护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底,安徽省共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52处、一般湿地名录517处,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8处、湿地公园57处,湿地保护小区609处。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1.8%。
安徽省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16年以来,全省围网拆除约1000万米,修复受损湿地面积1万公顷;在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湿地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安徽湿地还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截至目前,全省已知脊椎动物44目125科730种,约占全国种数的26%,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4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13种,代表性物种有安徽麝、黑麂、东方白鹳等。全省现有维管束植物225科1232属3645种,占全国种数的13.1%。2022年水鸟调查显示,全省越冬水鸟总数量达68万只。
■功能退化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持续呈现中高速发展态势,地区发展不均衡。社会经济发展和湿地保护之间的交集如何处理始终是困扰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难题。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安徽湿地功能退化现象依旧存在。许多小微湿地由于保护管理主体不明确,侵占、填埋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淮北平原一些河流滩涂湿地违规种植养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省内小微湿地退废、消失等现象日趋严重,受保护程度明显不足。
极端气候频发影响生态、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健全、水位调控机制存在空缺等、湿地保护利用模式单一也是安徽湿地保护面临的挑战。
■2025年安徽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5%
《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将分两个阶段实施。我省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至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将湿地管控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市、县(区),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规划明确,严格湿地用途管制,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缴纳湿地恢复费。至2030年,全省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我省还将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湿地的重要程度、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对全省
湿地实行功能管制和分级管理。全省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安徽省境内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均为一般湿地。我省将有序发布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至2030年,申报望江武昌湖国际重要湿地;申报扬子鳄、铜陵淡水豚和休宁横江等国家重要湿地3处以上。
■建立健全安徽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持续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是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至2025年,我省逐步恢复受损湿地生态功能。开展湖泊水面湿地修复、水禽栖息地修复、退田还湖、退耕还湿等湿地修复工程,拟修复湿地面积2.67万公顷;至2030年,持续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环境,保持湿地修复效果,增强湿地固碳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湿地生态空间服务功能。
安徽省现有河流水面29.62万公顷,湖泊水面湿地33.66万公顷,河流和湖泊水面湿地具有稳定水体、净化水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岸线、蓄滞洪水和改善气候环境等多种功能。根据规划,我省将结合安徽省河湖长制度和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工程,对河道汇水区域内各种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控制。同时,通过生态留白、设置禁入区、生态隔离设施等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扰,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原生地、繁殖地和越冬地等。
我省将对升金湖等重点湖泊进行生态保育和修复,开展湖泊富营养化的治理,恢复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为水禽提供良好的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同时,实施巢湖、龙感湖、升金湖、南漪湖、白荡湖等重要河湖湿地综合治理。
新安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已经成为一项成功的“样板工程”,安徽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依然在路上。我省规划提出,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至2025年,建立健全安徽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区与生态保护区、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至2030年,全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运转有序,湿地保护工作迈入新阶段。
■湿地价值转化探索丰富资本引入模式
湿地水位对湿地生态有着重要影响。规划提出,建立湿地水位调控机制,统筹协调湿地区域或流域内水资源平衡,保障湿地保护的生态用水需求。
规划提出,我省将依据湿地主体功能定位和不同利用方式对湿地水位的需求差异,采取季节性的水位调控方式,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水位调控机制。全省各级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合理满足生态需水。
促进湿地价值转化,是湿地保护的重要课题。我省将继续探索湿地价值转化路径,规划提出,至2025年,探索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价值转化路径,丰富资本引入模式,实施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工程,包括湿地生态种养示范工程、小微湿地建设工程、湿地生态经济示范工程、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基地建设、研学基地建设,面积共计1720.15公顷。我省计划在肥东县东部大陂塘群、小陂塘群等区域,打造全国小微湿地建设示范工程。在湿地公园开展湿地自然教育、生态旅游和科普宣教,在条件适宜的湿地开展生态种养、湿地植物净化和湿地植物加工利用。
湿地是重要的储碳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载体。如果将湿地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湿地的生态价值便可变现。规划还提出,我省将探索开展湿地碳汇交易路径。
至2030年,全面促进安徽湿地及其周边区域的绿色高质量发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省基本建成湿地可持续利用体系方法,湿地合理利用方式模式化,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同发展。
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规划提出,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用途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湿地资源利用的方式、强度和时限。根据规划,至2025年,持续开展年度安徽省重要湿地监测、评估;至2030年,建立安徽省湿地数据库,建设升金湖、安庆沿江湿地、蚌埠五河湿地和安庆菜子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