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人员开展“兴趣式”“凑数式”等低效无效培训;对套取、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依法依纪查处……11月1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安徽省人社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健全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调整机制。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编制发布省级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同时设置急需紧缺、乡村振兴、农民工等子目录,并依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培训设施设备、实训耗材等合理确定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贴性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师资库,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推进骨干师资能力提升,着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鼓励补贴性培训机构面向企业、行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聘请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担任教师,支持培训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开发、工艺革新等活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研修中心、企业实践基地等。
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年度检查、诚信评估、等级评定制度,强化对补贴性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补贴性培训机构办学督导或第三方评估,重点在培训项目、授课师资、实训安全、考核发证、广告宣传、招生收费等方面加强监管,及时治理虚假宣传、造假舞弊、管理混乱等问题。严禁组织人员开展“兴趣式”“凑数式”等低效无效培训。对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资金的,取消参训资格及取得的相应证书,并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结合主题教育,坚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常态化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着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经常“咬耳”“扯袖”,引导相关人员绷紧纪律红线,坚守廉政底线。对套取、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依法依纪查处。建立要情通报制度,对发生补贴性培训领域重大案件的,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