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起草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领域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的精准度和化解纠纷的水平,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基础上,省住建厅拟建立承诺轻罚制度。
承诺轻罚事项清单主要包括七大类33项,分别为建筑市场监管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建筑节能类、勘察设计管理类、房地产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大气污染防治类。
省住建厅要求,在制定清单的同时,相应建立告知承诺制,即在作出规定的从轻处罚决定之前,履行告知承诺程序,让行政相对人签订《承诺书》并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采用承诺轻罚,应当符合条件,属于清单所列事项。自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当事人再次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同一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情形,不纳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