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长制办公室发布《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各级林长履职方式和林长办运行机制。
导则对召开林长会议、发布总林长令、林长开展巡林、林长联系基层、林长制考核等5项林长制常规性工作的流程实行清单式、闭环式管理。明确市县级林长侧重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重难点问题;乡村级林长侧重发现、上报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异常情况,并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注重对地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适当融入工作流程中,在全省试行推广。
今年以来,安徽省扎实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系统宣传、专题培训、实践训练等,提升了各级林长组织林业资源保护、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创新和全面依法治林四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