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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12-07 10:31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幼儿园、中小学相关负责人应陪餐

除了幼儿园提供午餐之外,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小学也开始提供午餐服务。《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招标管理,强化资质审查。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药械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定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药械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推广使用网络餐饮食安封签。

此外,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车间”“阳光药店”等建设,鼓励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企业信用风险低 可合理降低抽查频次

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监管比例和频次。

对于信用风险高的企业,综合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方式,依法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及时归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将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为强化社会监督,《通知》提出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

推广应用“皖事通”等政务服务平台,动员群众发现、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督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化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在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

此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恶意投诉人信息,联合防范恶意举报和恶意索赔,依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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