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对于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或者对合肥市经济科技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时,可以在项目论证、立项、核准、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合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办法》同时明确了知识产权评议的对象及内容、职责分工、评议实施流程、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