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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03-18 10:28

标前严查“规避招标”,标中严打职业化串通投标、严防定标风险……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净化安徽省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紧盯政府国企投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若干举措》强化链式整治,聚焦招标准备阶段、项目招标阶段、合同履约阶段的关键环节,坚持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发力,标前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标中严查招标不合理限制、严打职业化串通投标、严管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严防定标风险,标后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实现链式综合整治。

严查“规避招标”怎么查?《若干举措》明确,安徽省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招标时间、发包方式、中标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等环节关联关系入手,紧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核查比对工作,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情形。

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

在严查招标不合理限制方面,安徽省下一步将健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指导招标人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招标文件抽查,鼓励全量自查。升级改造电子系统,实现招标文件“在线检”。

严查职业化串通投标,安徽省将建立串通投标犯罪预警研判模型,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经常性“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以及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公安相关警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为协同打击串通投标职业团伙提供信息化支撑。探索推进投标数字证书应用实名认证。

专家评标行为未来也将重点严管,安徽省将制定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创新运用信息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专家抽取精准性。制定专家评标情况公开格式范本,全面推行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

企业串标行为情形严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坚持源头治理,在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省内外治理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若干举措》从推进企业资质条件比对核查、评标办法动态调整、深化行刑衔接、强化府检府院联动、联合惩戒、警示教育等6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

安徽省还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移送但相对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串通投标案件,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及时予以行政处罚。严格落实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一地受罚、处处受限”要求,串通投标行为情形严重的企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安徽省还将建立健全警示教育机制,加大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投标人串通投标、专家违法违规等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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