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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出行奖励和错峰出行制度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04-03 10:21

4月2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合理引导公众出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老年人按年龄给予综合津贴的方式替代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

价格方面,各地综合考虑当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至少每三年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听证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对定制公交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和班次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实现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推广公交信号优先。优化公交专用道管理,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在保障公共汽电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大型营运客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动态评估公交专用道使用情况,根据公共交通线网、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综合分析客运量与交通量变化规律、道路拥堵程度,调整设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的专用道。

鼓励利用公交定位数据动态调控公交优先信号,打造公交信号绿波,促进公交车少停车、少等待。强化公交专用道执法管理,完善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鼓励在公交车辆配备交通违法取证记录系统,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车辆,维护公交专用道秩序。各地要落实公交专用道相关技术标准,将公交专用道列入当地城市道路线网规划。

合理引导公众出行。鼓励各地结合交通运行状况研究出台不同区域通行管理、停车管理等政策,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对城市核心区、拥堵区域的出行停车服务,可实行较高收费标准,降低小汽车在相关区域的使用强度。在城市外围周边轨道交通等站点配套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场,并对驻车换乘实施停车优惠,引导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域。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出行奖励和错峰出行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探索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在保留计程计时功能的基础上,将计价功能独立,便利巡游出租汽车价格调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发布本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和市场运行信息,引导市场合理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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