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在黄山市屯溪区经营咖啡馆的宋女士,来到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申请自制饮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
工作人员将场地、卫生等所需条件及标准以“告知承诺书”的形式告知宋女士,她对照“自查表”进行自我评估后,决定选择按照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在宋女士签订书面承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后,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为其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张许可证也是全省首张承诺制餐饮业态的经营许可证。
今年5月1日起,《屯溪区食品经营许可(仅从事自制饮品制售不含鲜奶吧及自酿酒制售)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开始实施。仅以“自制饮品制售(不含鲜奶吧及自酿酒制售)”为经营项目的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管部门经形式审查合格,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依法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实施承诺制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实施方案》规定,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