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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 发表时间:07-25 09:01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公告,启动安徽省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对象包括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符合申领条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等还可“免申即享”。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我省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对象包括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通过数据比对、地方初核,省人社厅同时公示了“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裁员率达标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单位,复核后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返还资金于2024年8月14日前拨付到位,最迟不超过8月底。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报期限为2024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返还资金可以怎么用?政策明确,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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