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3.5亿元,用于库区移民直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着力帮助大中型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据悉,安徽省已累计下达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20.16亿元。近年来,安徽省每年争取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近20亿元,惠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20.63万人,累计建成生态环境良好、特色鲜明的美丽移民村696个。安徽省连续多年获得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优秀等次,位居全国前列。
省财政厅坚持资金争取和资金下达并重,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积极争取资金份额,同时每年年底按照因素法测算安排资金,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资金,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坚持资金监管和项目建设齐抓,会同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制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深入库区移民重点县,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后期扶持产业发展和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等开展调研和督导。坚持资金绩效和资金分配挂钩,每年均聘请专业化第三方机构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资金涉及到的市县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分配下一年度资金时,对全省绩效评价得分靠前的县区予以倾斜,对项目前期工作不足、项目资金支付率低、绩效评价得分靠后的县区扣减应分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