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现在起至9月30日,向社会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anhuiepi@163.com。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据了解,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在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方面。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公众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构或夸大事实,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有效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