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对全省31个县31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425.6元,同比增加399元,增长19.7%,增幅比全国高2.7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居首位。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58.4元,同比增加158.6元,增长14.4%,增速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对居民现金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9.7%。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人均412.2元,增长20%,为三项工资性收入中增幅最高。这表明,我省农民外出务工目的地已逐渐从省外向省内转移,农村居民在本地务工人数增加,工资水平提高较多,致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家庭经营收入继续快速增长。一季度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952.39元,同比增加179.33元,增长23.2%,增幅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671.9元,同比增长22.4%,主要得益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及粮食、生猪等主要农畜产品出售数量增加。
转移性收入增速最快。一季度农民人均转移性现金收入195元,同比增加60元,增长44.2%,在收入四大项构成中增幅最高,增速最快。随着强农惠农政策逐步落实,我省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大范围实施等,将极大地促进农民增收。一季度我省农民在良种补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其他来自政府补贴等收入均比去年有了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