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水利部日前表示,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扩大小农水利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新增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数个投入领域。
两部委表示,重点支持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续建、配套、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适度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并在原先基础上增加数项支出范围。
新增支出项目包括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田间配套工程等,其中河塘整治方面主要针对承担灌溉和排涝功能,且流域控制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内的农村河道整治及河塘清淤,田间配套工程则包括必要的机耕道路、生产桥等。此外,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工程和必要的量测水设施、灌溉试验站等也新纳入资金使用范围。
同时,两部委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小农水专项资金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而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