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5日电 深交所8月3日晚间就一些退市制度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其中针对一些纯B股公司触发退市标准、股价剧烈波动问题明确提出,B股公司一旦触发退市指标,同样要被依法退市。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
深交所表示,2001年退市制度实施以来,B股公司与A股公司一直执行相同的退市条件,沪深交易所至今共有6家B股公司由于三年连续亏损导致退市。2009年最后一家退市公司深本实B就是一家纯B股公司,武锅B目前被暂停上市。因此,B股公司一旦触发退市指标,同样要被依法退市。
新退市标准引入成交价格指标,规定A股公司、B股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退市。由于B股市场长期不活跃,纯B股公司又缺乏融资功能,股价比较低迷,特别是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或者股本扩张较快的公司,更容易接近上述退市指标。??
深交所表示已注意到近期闽灿坤B已连续18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另外,有三家公司股价接近面值。一些纯B股公司触发退市标准,既有其自身的内在原因,又有交易制度安排的原因。再考虑到B股市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纯B股公司因触发市场指标而非财务指标引发退市的,一方面鼓励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另一方面支持公司选择自愿退市。自愿退市后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本所会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并尊重公司的意愿,安排其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