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友“寒雨清秋”上传的“父子协议”引起围观,“没办法签署了这份父子协议,也不知道对不对。”昨天一天,记者一直在联系这位“揪心”的父亲,但始终没回音。也许是临近期末考试,帖子引起了巨大反响,作为曾经的孩子,和如今的父母,网友们对这种做法是否可取展开了激烈探讨。
[支持派]
“蛮好的,绩效考核试点家庭”
“记得我小时候,我爸就用这招,不过我达到了,得到一辆自行车,还是挺开心的,感觉是自己赢来的。”今年23岁的小郭说,虽然过去十几年了,但至今她仍然记忆犹新:“这种事情不会忘记的。”
“蛮好的,绩效考核试点家庭,值得期待。”不少网友认为:“有动力,虽然物质了点,但是现在的小孩儿还是懂的,只是获得这笔资金怎么个用法,更需要父母引导。”
“契约精神还是可取的,孩子有自己的内心世界,管得太严不是好事。”网友芳芳认为。
[反对派]
“奖励后,孩子有了攀比心理”
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如果欲望得不到满足,继续提高奖励标准?父与子之间就是协议关系,多年后可不可以憧憬一下,你给我一万我回家看你一次,给我两万我回家看你两次。”有网友说,协议更像是一种交易。
孩子在读初一的张女士说,她也曾经借鉴其他家长的行为,给孩子设置过小奖励,“但后来发现孩子有攀比心理,会提出要求,说其他同学家长给什么。”这让张女士一度很困惑,“后来我取消奖励了,我告诉他,考好了会得到表扬,考不好下次要努力。”
[老师说]
因人而异,让孩子知道意义大于价值
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张忠芹老师认为,“这个方式,可能对于一些原来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孩子,会有促进作用,甚至有可能让孩子在得到自信后,真正转化为发自内心地热爱学习。”张老师说,但也有些孩子,可能就会认为,成绩是和物质挂钩的,一旦没有奖励,就会不学习,错误理解学习的目的。
成贤街小学俞浩淼老师认为,这是一种激励机制,但这位父亲设置的金额较高,不是特别妥当。俞浩淼说,合理又满足孩子愿望的奖励,比如旅游、去动物园、科技馆,或者一些文具小奖励,都是无可厚非的,“对孩子来说,意义大于价值,他会兴奋,会觉得得到认可。”
现代快报记者郝多
父子协议
甲方:×××学生)
乙方:×××(家长)
甲方如果三科全部考到乙方要求的分数(语文93,英语95分,数学97分),则乙方满足甲方的一个愿望(价值在2000元以下);如果甲方个别科目考试分数未达到标准,但在乙方忍受范围内(允许低于标准1.5分),乙方仍然满足甲方一个愿望,但价值在1000元以下;如果甲方考试分数有高于标准的,每分奖励20元。如果甲方任意一科目未达到最低标准,则甲方就无条件听从乙方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