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招生期间,总有一些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在招生时故意混淆办学类型,忽悠考生。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民办高校等的招生简章、广告须备案,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按规定,在民办学校等招生简章和广告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事项,做到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内容必须与审核备案一致,广告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夸大其词。
省教育厅将对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抽查,对发布未经备案或擅自变更已备案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的民办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